遗嘱是否有效
我母亲1990年去世,我父亲1992年交了购房款,这是我父亲单位的公房,并立了一份公证遗嘱,遗嘱说是把此房给了小儿子。立此遗嘱时,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父亲94年去世,没有房产证就立此遗嘱,在当时还不能算是我父亲个人的全部产权吧?,法律是不是规定没有房产证,就没有所有权,就不能立这样的遗嘱,这份公证遗嘱是否无效,小儿子还能断承吗?95年房产证发下来,户名是我父亲。请教律师,谢谢。
补充提问:
我父亲立遗嘱前,已把此房买下来了,交了购房款,只是办房产证还需要时间,在房产证还没有发下来就
立了遗嘱,当时公证时,公证员也没说必需有房产证,后来房产证也发下来了,户名写的是我父亲的,实际上此房就是我父亲一人的,请问这份公证遗嘱还有效吗?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10-14-状态:未解决]
赵因律师的解答:
这个需要明确几个问题
1、母亲去世的时候父母财产是否已经分割?
2、如果已经按照法律进行了分割,那么父亲购房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的处理,他有权决定该房屋由谁继承,无论当时有无产权证都是父亲的个人财产部分。
3、如果母亲去世财产没有分割,那么父亲购房是以父母的共同财产支付的房款的话,那么这个房屋就有母亲为分割的遗产在里面,父亲就不能处置属于母亲部分的财产,这个部分母亲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