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谁找赔偿?
我妈在汽车站开家快餐店,算是向汽车站租店面,现在汽车站搬迁,把原来旧的汽车站的地卖给了一家地产开发商。现在问题是,因为车站租给我们的店硬件设施比较陈旧,我们自己曾经出钱装修过,现在我们想拿回这笔资金,是向车站要还是开发商?汽车站推脱说不归他们管,开发商说去找车站?总之,向谁要?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0-10-18-状态:已解决]
赵因律师的解答:
根据合同法买卖不破租赁,你如果过去合同里约定了装修费由租赁人出,那你可以按照租赁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向房地产商提出补偿要求,如果不予理睬,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