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说话不负责任,毁人名誉!
接到银行体检通知到某医院体检。由于体检通知上面没有注明事项,体检前两天我一直发烧,所以吃了诊所开除的西药(含有甘草片和泰诺等),还有点滴。所以体检当天尿检说是吗啡成阳性。(我确定从未接触毒品)。当时我不知道什么是吗啡,后来检验科的人告诉我是毒品检验的,我立刻打电话给诊所的医生询问,她跟我说是由于之前开的药物的影响,我还让检验科的人员接了诊所医生的电话,自己也反复找了检验科医生4次,说明情况。检验科医生只是说没有影响的,你们单位会给你出复检通知的。我才放心的走。可是一直没有收到复检通知,我打电话去银行,他们说出复检和是否通过是医院说了算。后来我找熟人去医院问情况,医院的一名医生直接跟他说这个人吸毒的,人怎么样还要检查呢。本身尿检就不能当做吸毒的检验证据,况且没有经过复查和确切的证据就跟别人说我吸毒,诋毁我的人格。给银行错误的信息。导致最后没有录取。请问律师,这样我可以去投诉或是起诉他们,讨个说法吗?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1-23-状态:未解决]
赵因律师的解答:
吗啡尿检是检测尿液中的游离吗啡浓度,用此方法是因为海洛因在体内代谢成吗啡。而许多药物其实可以在体内代谢成吗啡样物质,最典型的如药物吗啡本身或者含有可待因成分的止咳药水,如联邦止咳露、奥亭止咳露等。因此,滥用海洛因吗啡尿检呈阳性是肯定的,但是吗啡尿检呈现阳性不一定是滥用海洛因。故在当兵体检的时候,最好在这之前不要服用含有可待因或麻黄碱成分的药物,如止咳药水、感冒药等等。
你可以拿出你医生处方和你服药的证据(证明里面含有代谢物为吗啡的药物)去找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