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7-16 17:52:53 作者:王银胜 文章分类:法界动态
黄松有要求,研究小组要紧密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进程,立即着手开展调研工作;在工作中要做到紧密结合中国国情和审判工作实际,广泛听取和吸收各级法院法官、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和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相结合,配合立法机关把这项工作做好。他同时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积极配合研究小组的工作,共同为立法机关提供有益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