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凭环保局说“没收到报告”,能证明拒绝信息公开报告是合法的?

我投诉邻楼饭店噪声扰民,环保局带监测站来我家室内测量噪声,后来我申请信息公开此次测量的监测报告,环保局说“没有收到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无法公开”。请问这个理由合理吗?
根据程序,监测站监测了,就该出报告给环保局作为执法依据,没有报告如何执法?环保局是否该证明没有收到报告,或者让监测站亲自证明没有出报告?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8-03-20-状态:已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方公开信息,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的举证责任由被告也就是行政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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