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是一个酒店洗碗工

我妈是一个酒店洗碗工,因工作原因与一个酒店服务员发生口角,后被其推到,造成脊椎损伤,住了一个多月的医院,花费了一万多的医疗费,现在对方不肯赔偿,申请工伤还未出结果,酒店方不发每个员工都有的过年福利,还说这两个月还给我妈交了保险,如果工伤申请不通过还要我们补保险的钱。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这事件酒店有责任吗。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9-01-26-状态:已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不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造成的人身损害不构成工伤,具体要看鉴定结果。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此,可以收集有关病历及治疗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凭证,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侵权人和酒店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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