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七办的离婚证

2018年初七办的离婚证,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有探视权,孩子放寒假这段时间,孩子不让接不让看,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怎么办?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9-01-28-状态:已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因此,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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