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在法'律上能够成轻伤吗,如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你好,我被别人用匕首刺伤,事后还多次遭到对方威胁!致右脸嘴丫约120度方向,离嘴丫1.5厘米处到正下巴刺伤,伤口内部缝五针外面七针,留下弧形伤疤,直线距离约4.5厘米,弧形伤疤距离约5.5厘米也导致嘴唇变形,毁容……事后己报警,法医定为轻微伤…这种如果追究他刑事责任,如果民事赔偿能赔多少钱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9-03-20-状态:已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①法律规定造成对方轻伤以及上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有一方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构成刑事犯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是轻伤以下伤害,则是民事案件,因此想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话,必须要构成轻伤及以上,如果对伤情鉴定结果有异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违法嫌疑人或者受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②造成人身伤害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数额要根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及其他必要费用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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