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罪已经修改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对于支付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