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婚前的房屋,婚后拆迁所得 可否公证全部归我女儿所有

您好,我婚前有宅基地房产,再次结婚后,若房屋拆迁,其拆迁所得,可否公证全部归我女儿所有?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9-22-状态:未解决]
段启伍律师的解答:

婚前宅基地房产属于你个人财产,可以赠与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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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安徽正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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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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