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补偿问题
我自2002年在一家机械加工厂就职,任车间主任,在2008年6月份这家公司被一电子厂收购,而我也就在这家电子公司工作直今(机械厂老板和电子厂老板是亲兄弟),就在今天被这家公司辞退了。
请问律师大人,我可以向公司索赔吗?如果可以,则会有那些赔偿?我该如何索赔?
谢谢!
补充提问:
向我这种情况,应该是从2002年算起,还是从2008年算,补偿金!谢谢1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2-09-01-状态:未解决]
张秀海律师的解答:
用人单位应当给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