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正加名字,急

老公于2008年10月以他个人名字付首付买的房子,从2009年3月拿房子开始以后所有的费用都是我和他一起承担的,但我们是2009年10月拿的结婚正,我觉得我和他之前一起承担装修 贷款等 费用,以后也是一起共同还贷款,我想把我的名字加进去,老公也同意。
现在加名字可以吗,需要哪些费用,或者怎么做最合理
补充提问:
谢谢田姜平先生的回答,如果去房管局变更的话,需要的费用怎么计算啊,或者如果需要费用多的话,到公正处公证是不是最好的选择?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11-17-状态:已解决]
田姜平律师的解答:

房屋所有权变更与你是否付款、是否承担费用无关,只要房屋原所有人(你的丈夫)同意加你为共有人即可。由房屋所有权人带着房产证、身份证去所属辖区的房管局进行变更。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答案明确,谢谢

我咨询田姜平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合同审查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田姜平律师 > 田姜平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