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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离婚了,丈夫要求共同承担债务
08年12月,我未婚先孕,丈夫说结婚,但是钱不够,便问他的舅舅借了5万结婚,给我买了一个2万块的戒指,其余3万用于婚庆和宴席。
现在他说我们性格不适合,提出离婚,并要求我跟他共同承担当时借钱结婚的债务,按照法律规定,我可以不承担吗?
咨询者:
fa140560
上海
[
咨询时间:2010-11-17
-
状态:未解决
]
田姜平律师的解答:
原则上,所欠债务用于家庭共同支出的,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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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姜平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合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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