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家的 遗嘱问题,现在搬迁了,之前奶奶由我父亲这边照顾,现在上楼后姑姑般来了由姑姑照顾,奶奶有两套住房,前些天奶奶叫去了爸爸和姑姑写下遗嘱,死后房子都给姑姑,三方都签字了,并找了第四方外面一人当人证签字了,请问我作为家里唯一的孙子还有我的妈妈都不知道,他们是被着我们签的遗嘱。请问他们的遗嘱有效吗?我家分不到一点房产吗?父亲还可找他们从新立遗嘱吗?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2-19-状态:未解决]
田姜平律师的解答:

你奶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以任意处分她的财产,但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继承法》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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