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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孩子抚养费的追索期是多久?
我想问一下,我于2003年离婚,当时孩子[判归我抚养,前夫每月给付500元生活费。在2004--2006年间追索了几次抚养费,由法院执行给付。从2010年5月到2011年2月一直未付一分钱。现在我也联系不到他,我想问一下,关于抚养费的追索期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是从未给付之日算起还是从上一次执行日算?如果在以后的5年中找到前夫,抚养费的追索期是多久,是可以把欠的都要回来还是只能追回最近二年的?
谢谢
咨询者:
fa184059
北京
[
咨询时间:2011-02-27
-
状态:未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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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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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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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公司清算 破产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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