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祸

正月14那日,我去给同学家拜年,我本人是唐山人,我同学是石家庄人,正月14是我同学的的生日,到了下午他开车去送我半路出了交通事故,我同学开的车 两死一伤,就我本人没事,请问我需要负担什么法律责任么 或者说是出钱之类的。死者哪两家现在要起诉,我需要负担什么责任么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3-03-状态:未解决]
王红梅律师的解答:

以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为准,你应该没有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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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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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公司清算 破产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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