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的分割

结婚刚刚一年零一个月,感情不和,想要离婚,请问:财产如何分割
具体条件如下:
1、婚前男方支付给女方4万元彩礼,
2、女方拿男方所给的彩礼钱,买了些家电,当做嫁妆,价值共计在3万元
3、婚后因操办婚礼耗费资金,外欠金额4万元,
4、婚后的一年里共同偿还外欠金额3万元,现欠款1万元。
问题是:
1、离婚后,女方所带过来的嫁妆是否可以带走?
2、若女方可以带走结婚时的嫁妆,女方是否应该偿还男方所给的彩礼钱?
3、我们现在欠款1万元,这是否可以认定我们并无共同财产?
4、怎样分割财产算是依据法律程序走的?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3-03-状态:未解决]
王红梅律师的解答:

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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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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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公司清算 破产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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