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判决
尊敬的律师你好!
很对不起在百忙之中打扰你,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河北省人,名叫张,我2003年在福建南安丰州镇经营泉州金鹰包袋有限公司,后被一个在南非做生意的台湾人骗走170多万货款后一直无法追回于2006年5月份无奈倒闭了。后工厂财产被南安市人民法院查封拍卖冲抵工厂欠原材料供应商的部分货款,我也无奈离开泉州到外地打工为生。
2011年3月24日泉州丰泽区法院执行庭的一位姓温的法官到浙江省绍兴市来找我,说是执行一位名叫王的原材料供应商的货款 ,我人不在但我的朋友有去见面,我现在几点疑问想投诉咨询贵院。
1:我从没接到贵院任何传票说要开庭关于审理王诉泉州金鹰包袋有限公司和我的经济纠纷的案件,包括今天到了执行阶段我也从没接到任何书面和电话通知,就算找不到我本人也可以把传票寄到我老家的,因为身份证上有我家庭住址的。
2:如果起诉泉州金鹰包袋有限公司应该到工厂所在地南安市人民法院去起诉。
3:如果起诉我个人哪更应该到我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的人民法院去起诉啊。
4:因为我工厂已经破产,我也在外打工,所以今天发生的事情我有些不理解,我认为这件案子是靠人情立案,靠人情缺席判决。我到现在没收到任何传票和判决书就直接找到我要执行货款,请帮忙告诉我该怎样去做,我会面对的。
恳请给帮忙给我个公正的回答.....谢谢!
2011年3月24日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3-25-状态:已解决]
王红梅律师的解答:
建议咨询当地律师面谈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魏律师答复有理有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