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
你好,我想咨询家庭暴力的一些事:
1.我老公打我很多次,我照了两次照片,报了两次警,警察做了记录,没有医院的诊断,请问能构成家庭暴力吗?离婚时会怎么判?
2.先前,我们写过一份“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双方签了字并按了手印,协议书主要内容是:我们学校集资房全部资金都是由我向他人借款,房屋所有产权归我一人所有,与我老公无关。之后,我们向他父母借了五万块钱,打了借条并签了我们俩的名字。现在我们分居准备离婚了,集资房马上又要交钱,我该不该交钱?若交,离婚时会怎样判?借的五万块钱应怎样还?我现在应该怎么做对我最有利?
3.我老公是正式医生,小孩(男孩)1岁多,若我要小孩,他应付多少抚养费?18年的抚养费是否一次性付清好?我是正式老师,若小孩给他,我应付多少抚养费?
4.我们结婚的婚房是我老公妹妹的名字,他妹妹早就不在人世了,当时身份证用的是他妹妹的身份证号用的我的人头像买的婚房,购房合同都是我签的字按的手印,婚房全是他父母付的钱,装修我也付了钱,请问离婚时怎样判?
5.我现在应该怎么做对我最有利?
咨询者: 新疆 [咨询时间:2012-03-10-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