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合理吗
我在一个单位上班过程中脚 受伤,到现在还没好起来 医生说还要2 3 年可以恢复 但是 单位我的工资减了一半 他们说要给正常的工资(岗位工资)别的不给 原来我干的地位距家里80公里 没人的地盘 所以有补助费什么的 生活费什么的 现在 他们说 就给你岗位工资不给别的 我还没做劳动能力坚定 还没拿上工伤认定表什么的 所以 没办法做劳动能力鉴定 你们看 他们的对吗
补充提问:
他们还没办好 工伤认定 说了 还在办的过程中 是工伤认定期限 和劳动能力期限多长时间 还有 在劳动能力鉴定 出来以后 我还在 治疗过程中 这样的过程我的工资和生活费怎么算
咨询者: 新疆 [咨询时间:2012-03-16-状态:未解决]
任明晓律师的解答:
你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伤残鉴定。不要过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