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收费合理吗?
我想咨询一下,从今年7月份左右,我所在的县城财政部委托地税局开始征收房屋租凭税,本人目前在县城租有一门面,当初在和房东老板签合同时,其中有一条是:租凭期间产生一切税收由我负责。 房租一年是125000元,地税局说我一年要交14000元房屋租凭税。对于目前本人的生意来讲,一年那么多的税收我觉得负担不起,根据本人调查,周边城市最好的店铺一年也就教1000到1500元,所以本人一直没有去缴纳,今地税局来人责令交款,逾期不交就要关我店门,请问当地财政委托地税局征收的房屋租凭税合法吗??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0-09-10-状态:未解决]
任明晓律师的解答:
房屋租赁的纳税义务人是出租方。你们的合同违反了税法的规定。你可与出租方协商纳税事宜,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