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合同日期是一年,必须住满吗 ?
二房东从中介手里整租下来,然后转租给我们其中一间。我们之间签了一个转租协议,日期是一年。因一些原因,住满半年后,我提前一个半月和他口头协商通知要搬走,他同意了。但就在我们要搬走的时候,说我们违约,要我们赔偿违约金。这样合理吗?狡辩说我们是强行中止合同,属于违约。
请问我们提前一个月通知他,但没写书面的东西,他现在就死不承认自己说过。这种口头协商算不算呢
补充提问:
合同上有一条这样写的:
如果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并签订终止合同协议。如果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需要赔偿对方违约金,为双倍租金。
各位专家律师,因为之前关系很好,是口头说好的。现在因为他也打算搬走,中介押着他的押金不退,所以他现在翻脸不承认,说是:我是同意你们搬走啊,同意中止合同,但没同意你们不付违约金。
谢谢各位专家给的指导意见了!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2-15-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