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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不放人,新公司想让我开展公司,要先签署临时合同可以吗
原公司不放人,新公司急着需要我去组织团队展开工作,他们提出可以签署一个临时合同,这样算不算算形成双重雇佣,对我有什么影响吗?我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确保我与原公司完全脱离后,可以顺利签署正式合同
补充提问:
着急写错了,是开展工作
咨询者:
fa207151
北京
[
咨询时间:2011-04-06
-
状态:未解决
]
刘浩律师的解答:
这样构成双重劳动关系的可能性很大,风险很大。对原公司你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离职即可。试试签订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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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浩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东城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资信调查 常年顾问 公司清算 经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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