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一案的双方博弈
时间:2011-08-30 09:34:18 作者:王巡生 文章分类:时事评论
从网上看到药案的前前后后的故事,做为旁观者,我所知道的药家鑫案算是只言片语,也不清楚其中的是是非非。做为有同样工作经历的律师而言,药家鑫案虽然只是个案,但反映的却是整个社会的通病,也是国人的无奈之举。
首先,应该从目前的国家环境来看。
我相信目前国家至少从报告中,从文件中,是真想做到: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不管到底做了什么,我想有这样一个想法还是好的。我更相信人的本性是善良的,是好的。可至少本人接触到的当事人在处理纠纷时,总是认定司法不公,存在黑暗性。我不知道这是当事人亲身经历还只是一种大众心理,反正别人都这样以为,所以每个人也都认为是这样的,不管经历过没有反正社会已经给每个人心中都加上了这样的刻印。
其次,从我国的传统及国人想法来看。
我国的传统相对而言“以人治国”的传统比“依法治国”更有影响力,也更占主导地位。我接触到的人也不多,可见到的,听到的,向来都是这么做事的。在处理纠纷时,不管找的人有用没用,不管是接上多少要竹竿才能够到的,都是尽量的想托点关系,想得到照顾照顾,哪怕有的事有可能根本没有实际用处,最多也就是心理上的安慰,当事人也不会放过。不过说真的,当然凡是找到点“人”的,肯定或多或少有点用处。至于是否真的就利大于弊,那只能从当事人的心理上讲了。
最后,由于上述两个原因的存在,药案也就顺理成章了。
在案件发生后,即便是没有明确的证据(托关系、走后门这样的事,谁会给别人留下把柄),但双方当事人因为都对社会现状存在“以人治国”这样的印象,那会都很自然的就都想到找关系,走后门这样的路子。不过双方的地位,却已成定局的。个人猜测,最有可能找到“路子”肯定是“药家鑫”一方,当然至于有没有?谁也不知道!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别人以为有就是了!相对“张妙”一方明显是处于被动地位,这也就是出现了所谓的“不对称战争”!可巧的是做为“弱势”一方却找到了一种行之有效的“不对称”武器,不管有意无意,有心无心,是善是恶,重要的是赢!至于手段是否文明?是否诚信?在“弱势”一方而言,也许会说总比可能的“走后门”好些吧!就这样,一场有声无烟的战争便爆发了。至于最终的结果,我不认为哪一方“赢得了胜利”。
后续:
单单从案情上看,这个案子没有什么可以在法律上较真的地方。故意杀人,情节恶劣、自首,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最后只在于是生是死是问题了。如果按律治罪,两者都是可以的,应该说在法律上是完全站得住脚的。毕竟“情节恶劣与极其恶劣”这个人心里面的东西,总不能拿尺子来具量量吧!
个人认为,双方都有自己的理由,对于个人而言并不存在对错之分。不论换做谁都有可能会选择这样的路走。不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会利用自己的一切手段来维护权益。至于手段是否合法诚信,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这就好比百姓常说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强调的是公平,虽然从来没有实现过,但至少不要让人丧失信心。
不过从本案各当事人的角度看,都够倒霉的。
药家鑫一方应该是本着自首加赔偿的原则,况且又比较年轻,没有前科,等等这一切本是能保住条命的!其实如果不出意外,这个期望也是满可以达到的!最终的原因,我想有可能成了人民群众当成发泄对人民公仆不满的“替罪羊”了!
张家一方,如果用“冤家宜解,不宜结”的古话,原本也是可以在心情冷静之后,做出更好的选择的。个人猜测也是面对“人民的呼声”,一切也许并不是自己能够再做决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