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的“和谐社会”

时间:2011-08-30 09:35:03  作者:王巡生  文章分类:时事评论

   “和谐社会”这个词语,恐怕现在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本人不是党员,也并没有积极学习建设和谐社会的红头文件,所以也只是知之甚少。不过从新浪上的一篇“薄熙来: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基础是民心,要让90%以上的人满意。—重庆晚报”,突然觉得也真是这个意思,可不是嘛!和谐社会是什么?不就是让大多数人满意嘛!
     可接下来想:这10%是谁?是怎么产生的?这10%的人是怎么不满意?怎么不和谐?10%的人又怎么办?
     由一个真实的例子可以借鉴从中得到答案:
     在十九世纪英国,一艘英国游船玛格丽特号出海,船上一共有四名船员,船长杜特勒,水手史蒂芬和布瑞克,还有一名在船上做侍者的帕克。帕克十八岁,是个孤儿,没有成家,这是他第一次出海。这天,玛格丽特号游船行驶到南大西洋,准备绕过好望角时,突然遇到了暴风雨,狂风巨浪击破了游船,船舱进水,正在慢慢下沉,四名船员只好逃到了救生筏上。没有水,没有食物,四人随波逐流,在海上熬到了第十九天。十八岁的帕克因为饥渴难耐,偷偷喝了海水,病得奄奄一息,蜷缩在一边。船长杜特勒绝望之下,提议四人抽签,决定谁先死,以救活其它人。布瑞克反对抽签,船长就用眼神示意布瑞克看着昏睡着的帕克,并怂恿史蒂芬说:“没有其它的办法了,只能用帕克救大家的性命”。史蒂芬用小刀刺破了帕克的颈内静脉,杀死了他。后来的几天,这三名船员吃喝着帕克的血和肉,直到第二十四天,船长在获救当天的日记中写道:“当我们吃着我们的早餐时,一艘船出现了……”。这个早餐就是十八岁帕克的尸体。他们被德国船救起,很快回到了英国。
虽然这个例子有点极端,但却能从本质上来说明这“10%”的来源。现在无非是把原本的“生命”由“利益”来取代,让其显得更加“文明”而已,但本质并没有改变。为了“90%”人的“和谐”必须有“10%”的人“被和谐”。而这“10%”的从根本上并没有什么过错,也可以说唯一的“过错”那就是自己处于相对弱势的一方。从总体上个人认为,此案例中的行为应该还可以算是一种正当的“和谐”行为,是可以得到人们的理解并接受的,毕竟他们也是为了生存的需要。当然做为“10%”的人而言,无论如何都将难以接受这种“和谐”。如果他们有可能,会尽自己的一切努力,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来进行抗争!所以嘛!就会出现所谓的“暴动”、“造反”了!这是无论如何也都最终不能避免的事实,也不是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能够解决的。这就是一种自然规律,是不能避免的。最好的解决方法真的是永远让这个数字控制在“10%”的可接受范围之内。 
    如果案例中的船长杜特勒对手下的“三人”说:我饿了!布瑞克,你把你的肉割下来!史蒂芬,你把你的骨头给我!帕克,就喝你的血吧!那最终的结局就可想而知了!
可我们的最大的问题便是:就目前而言,社会上的一些“和谐”行为有些过了。
为了“公共利益”拆迁,而“侵害”了人们的利益,这可以得到人民的理解;但是为此侵害了人们的“生命”就有些过了!
为了“人民利益”建桥,而从中“获取”点经济收益,这也可以得到人民的理解;但是为此将“人民的生命”置之不理就有些过了!
为了“祖国利益”办事,而徇私舞弊、违法乱纪,这也可以得到人民的理解;但是把“个人利益”掺杂其中就有些过了!
为了某种目的,而某些事,本来都是可以得到人民的理解的;但是太多事都做的有些过了!
等想明白之后,才知道这“10%”只是一个比方,只是一个概念,它不指特定的人,也与数量没有任何关系,它可以在特定的时候变为“0”,同样也可以扩大为“100%”。那就要看什么样的人做了什么样的事了!
 最后真心的祝愿我们祖国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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