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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后执行期间由于个别领导的过问,执行受阻
我是沈阳和平区太原街汽配城业主,租赁房屋经营汽配销售,通常是一次性付完全年的房租,2007年4月一把大火将汽配城全部烧光,2007年5-12月因此无法继续经营,政府已经给房主对财产的损失给予了补偿和赔付,作为租赁者我请求房主退回租金遭到拒绝,我们 法律程序并胜诉,在执行的时候因房东求情区政法委书记(正、付不详),使我们的执行遭到阻碍,请问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杜女士
辽宁
[
咨询时间:2012-06-27
-
状态:未解决
]
源朝君律师的解答:
可到上一级法院要求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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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朝君律师
执业机构:
辽宁乐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辽宁 阜新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工商查询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合同审查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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