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

2007年朋友的房子对外出售45万,我看中了,但是当时没有那么多钱。就先给了10万元(没有收据),随后搬了进去。2011年又给了20万元,2012年朋友以孩子出国为由让我帮他贷款,我通过贷款又给了15万,之后办理了过户手续。从2007-2012年居住期间所以费用都是我承担的。由于房子升值朋友起诉我说房子是租给我住的,房租5年30万,贷款的15万是借的,法院会怎么判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3-04-27-状态:未解决]
源朝君律师的解答:

首先要他承认给付45万,之后办理过户

我咨询源朝君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辽宁乐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阜新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工商查询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合同审查 私人律师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源朝君律师 > 源朝君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