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作为老父的同住人,未经其他兄妹(非同住人)同意,私自与拆迁办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和房屋置换合同,并将两套中的一套落到自己名下。其他兄妹起诉协议无效成立吗?注;老父已无行为能力,不能自理,由同住人爱人辞职照顾。原房一处是产权房,另一处是公租房,同住人与老父户口均在公租房,置换后落入自己名下的是一直居住的产权房。
补充提问:
老房子都是老人名下的,产权房一直由同住人居住。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17-状态:未解决]
吴滨律师的解答:

老父已无行为能力,不能自理,由同住人爱人辞职照顾。那么同住人爱人是法定监护人,只能是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如果她侵犯了老父的合法权益,那么可以向司法机关要求重新指定监护人后,法定监护人可以代为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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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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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金融证券 经济仲裁 股份转让 公司上市 公司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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