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

我从2008年7月在一家公司打工至今,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现在想辞工,请问公司除了结清我的工资外,还应不应该给我其他补偿?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0-12-22-状态:未解决]
李其春律师的解答:

公司还要再给你从2008年7月到现在的工资 ,因为公司必须和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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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北伟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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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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