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洪华律师文集
产权证上有子女外的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时间:2011-04-27 14:53:05 文章分类:离婚诉讼
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原文链接:
http://dennys750616.fabao365.com/article/view_549096_87577.html
蒋洪华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上海 浦东新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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