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你好,我是一位新疆网民。事情经过是这样:2010年10月,我驾驶一辆普桑直行,与岔路口出来的三轮摩托车相撞,致使摩托车驾驶员尾骨第二节骨折,横突5处骨折,经过2各月的治疗和近4个月的修养,目前,摩托车驾驶员做了伤残鉴定,定为10及伤残。当时交警处理结果为各付一半责任,而且两辆车都没有保险和手续。经过统计我自出交通事故以来共花费13000元,摩托车驾驶员花费10000元(交通费、住院费、伙食费),并且在修养期间摩托车驾驶员自行回老家河南做正骨手术,在超市购买许多药品;现在对方提出要解决此事,我有如下问题想跪请律师:
1.事故所有的费用(误工、营养、伤残赔偿等)都是按各付一半来解决吗?
2.摩托车驾驶员自行外出正骨可行吗,我需要承担期间费用吗?(当时是在一级甲等医院治疗出院的,出院证上说明按时服药,继续理疗、定期复诊,时间为门诊随访,诊断为骶骨骨折,出院情况为:患者可下床活动下肢略感无力)
3.十级伤残赔付大概我还需要付多少?
咨询者: 新疆 [咨询时间:2011-04-27-状态:未解决]
蒋洪华律师的解答:
1、一般法院判决你6他4来承担的。轿车的责任相对重一点。
2、10级伤残按新疆的上一年居民年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0.1系数。
3、最好再咨询你们当地的律师,各地赔偿标准不一样的,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蒋洪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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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事故赔偿咨询网 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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