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进行分割审理的土地和房屋能办理权属证吗?

我和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投资近100万元购买了土地并该地上建盖房屋。离婚后,我将该房产析产纠纷起诉到云南省文山县人民法院(土地和房屋均没有权属),该院在进行房产分割审理期间,我们的土地及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被文山县人民政府强行颁发给了前夫的父母。后来,我通过文山州人民政府复议将《土地使用权证》撤销。我又打行政官事,由于前夫家势力大,致使我无法将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撤销。我离婚后,由我一人负担孩子的抚养、教育费。我辛辛苦苦建盖的房屋,被前夫的父母抢走。请您看一看我打行政官事的资料,帮助我将《房屋所有权证》撤销。所有资料在我的博客里,地址:Http//blog.sina.com.cn/ynws999 QQ邮箱:807779125@qq.com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0-11-26-状态:未解决]
潘学平律师的解答:

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我咨询潘学平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广西天际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西 柳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名誉侵权 房产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潘学平律师 > 潘学平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