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给对方的小孩过了十八岁是否有重新选择跟父或母生活?

离婚判给对方的小孩过了十八岁是否有重新选择跟父或母生活的自由?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11-27-状态:未解决]
潘学平律师的解答:

过了18岁就是成年人了,可以自主了。

我咨询潘学平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广西天际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西 柳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名誉侵权 房产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潘学平律师 > 潘学平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