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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足店店长在放假期间不按规定使用热水器导致中毒身亡
我在广西百色市隆林县开了一家沐足店,于今年元月28号放假,但是由于店长是亲戚,一直住于店里,于二月一号上午11时左右使用平时用于技师打热水的热水器冲凉(热水器放置于客用洗手间,并未向客人及员工开放热水洗澡,员工有专用冲凉房)导致中毒身亡!身亡现场有其亲弟弟发现并拨打120及110(其弟弟于四天前同住),事发时其弟弟在2楼办公室上网,无其他人在现场。120诊断为煤气中毒死亡!
咨询者:
fa168627
广西
[
咨询时间:2011-02-02
-
状态:未解决
]
潘学平律师的解答:
按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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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学平律师
执业机构:
广西天际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广西 柳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名誉侵权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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