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签订的法律问题
我在一所大学读书,学校一高档餐厅是私人承包,后来想让我做该公司法人代表,并与其签订合同。合同中说明,该公司一切重大经济、法律赔偿损失事故均由甲方(私人老板)全部承担,乙方(我)不承担任何赔偿。都亲自签字画押的,请问这合同有法律效应吗?如果公司真的出事,我有法律追究责任吗?我管理营销经验很丰富,但是缺少相关专业法律知识。望专业人士指教帮助!谢谢!
补充提问:
确实是注册公司了,可是股东只有我和老板,他占百分之55,我占百分之45。但是他是市局领导不出面,有一些他朋友在里面,我是这个公司的法人代表,里面管理我几乎不插手的。我只是做下法人代表,让学校支持关照,如果说这公司万一出现问题,我是否负责任?我已经和老板签订了协议,协议上明确规定我不负任何责任。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10-27-状态:未解决]
陈志超律师的解答:
如果餐厅是公司制,只要你没有重大过错渎职行为,你没有什么法律风险,但如果是合伙或个体户形式,你对外是有一定风险的,你和实际老板的协议只能约束你和老板,不能针对不知情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