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回答一下

我在9个月前去正规医院看病没带医疗卡挂号,我就说了我的名字出来,但挂号台小姐找不到我的名字,就拿出一张小纸条(大概10厘米乘5厘米大小的纸条)给我写出名字给她在电脑里面找,我就在那张小纸条中间偏左上的位置写了我的名字给她找,因为我在医院留了我的地址,如果对方在那张小纸条上面添加借条内容要我还钱,请问有这种可能吗,因为最近看到北京有个名人在a4纸上面帮朋友签名留念,那个朋友在a4白纸上面打印借款230万,起诉这个名人,最后法官判这个名人还230万借款,现在越想越害怕啊,请律师回答一下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2-01-05-状态:未解决]
陈志超律师的解答:

过份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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