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推迟交房的问题

我是2009年3年月在宣城市区内购买的一套90平米的住房,合同上写的是2009年11月交房,可是至今未能交房,当时购房时合同上注明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推迟交房在60天内,每天按房价总价格的万分之零点五赔付,如果推迟交房在60后,每天按房价总价格的万分之一赔付给我们业主。目前在我们市区住一个90平方的房子的租金约每月是800-1200元。我想咨询一下像这样的情况,开发商的赔偿是否合理,国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一个标准。而且现在我的房屋出现了多处开裂的现像,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我的损失。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0-10-12-状态:未解决]
陈志超律师的解答:

如果开发商违约给你造成的的实际损失明显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要求适当提高违约金,否则按合同约定.房屋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结构性问题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由对方赔偿损失,非结构性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或自己维修由开发商支付相应款项.

我咨询陈志超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金融证券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志超律师 > 陈志超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