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后还要加多少个月?

我在公司实习了1年,发了一年实习工资。实习完现在还要试用6个月!请问这样可理吗?我觉得时间太久了!
咨询者: 海南  [咨询时间:2010-10-15-状态:未解决]
陈志超律师的解答:

实习期限没有法律规定,当然你所从事的劳动是一个正常员工的工作任务却你已经具备了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而公司用实习规避劳动法是违法的,这样的话你们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试用期的期限在《劳动合同法》中有相关的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我咨询陈志超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金融证券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志超律师 > 陈志超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