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悔约要拆20年不变的商业房子,想不给钱。少给钱。
我在99年买了,政府市长电视讲话20年不变的步行街商业彩板房。12平花了3万6千元。因是通过拍卖所得当时有吉林公正处直接公正。远远高出当时的房价好几倍。前年6月开始政府以防火道不够为由,说是违规建筑要拆除。不同意就强拆。
说我们的合同,公正书等,无效。后经我们上访,说是折旧一半。我们都不同意。上访去了北京,回文让当地政府妥善解决,回来后,没信了,我们房子前年都租金一年1万两千元,去年租才1 万,因政府小动作不断。不好出租了。现在又要拆了。请问我们怎么办?能让政府多赔偿吗?我们的房子还有9年呢。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0-10-18-状态:未解决]
陈志超律师的解答:
约定了保证二十年不拆,不知道有没有约定如果拆了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哪有有什么用,不管是不是出以拓宽防火通道的理由拆迁你们的房屋,估计拆是不可逆转的,还是起诉维权,要求按市价进行或按市场溢价进行拆迁补偿比较切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