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遗产分配
老家有一处平房,是1972年 父母所建,批宅基地的时候因父亲户口不在家,地基上登记的为老大的名字。几年后,兄妹四人相继搬出老房子,老房子被老大对外出租收取租金(租金老大自己使用)。2000年老大去世。请问律师:兄妹三人有权继承该房产吗?兄妹三人与老大的妻子分到的比例是多少?
补充:1.老房子是父母的钱建的 2.父母去世也未有遗嘱 3.村委开了一份房屋为父母所建的证明,是否起法律作用。 4.想获得房屋的部分所有权,应该怎么做?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10-19-状态:未解决]
陈志超律师的解答:
如果父母没有赠与的意思,又没有遗嘱留下,你们兄妹四人有平等继承权.另外,请你交待一下,你父母还健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