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权益
本人与另两个合伙注册一有限责任公司,开一咖啡厅,我是法人,总经理,股份24%,约定我实未出资,约定我工资400元每个月,负责全权经营管理,另两个人一个是董事长一个是执行监事,他们股份各38%,店面以另一股东个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公司与符合的股东未签订书面内容,现在他们说股东会决议我不是法人也不是总经理,还把店里所有东西转让了,我现在怎么办,工商注册我还是法人,而且公司暂停营业时借二万元给员工发工资,5-5日他们说股东决议暂停营业,现在怎么办啊。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0-19-状态:未解决]
陈志超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1、要求其它二股东按公允股价收购你的股份。2、提起解散公司之诉。3、提起股东派生之诉。4、提起对瑕疵股东会决议之诉。具体以何种方式为最佳,请详细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