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强行拆迁民宅
律师: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 政府因与房地产开发商定下,要用我们那一片地来做房地产建设,所以要拆我的私人房屋,这间房屋我有地契和房产证,如要拆迁,我要求以房屋产权作交换,不要货币赔偿,但镇政府就是不答应给房屋安置,只给货币赔偿,但是,给出的赔偿金额根本买不到另一间房产,所以我不答应拆迁.请问:这属于合理吗?
如果镇政府叫人强行拆迁我的房屋,而没有得到我的同意,没有签定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这属于违法吗?我应该怎样做呢?
请回复我,我真的很需要你们的帮助,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10-21-状态:未解决]
陈志超律师的解答:
如果你拥有该房产的合法产权,依据拆迁法律规范的规定,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方式包括产权调换、作价补偿和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且被拆迁人依法对拆迁补偿的形式享有选择权。没有拆迁协议又没有拆迁办裁决的情况下强拆是错误的.聘请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