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盼回复

请问我被涉嫌抢劫被羁押9天拘留10天后警方以证据不足把我释放。现在我为了维护我的权利是否可以起诉当地执法人员?是否可以找其赔偿我名誉损失之类的赔偿?我该有哪些赔偿请帮我解答下 谢谢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0-10-24-状态:未解决]
陈志超律师的解答:

但警方需要有初步的线索指向,如果毫无理由即拘留你,可以提起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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