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打残人该如何处置

约是傍晚6~7点钟这样,我朋友一家人开车回家准备到家时拐进院内时,突然一男子(事后知该男子为本县城管部门一职员)搭一小孩骑摩托车过来,相距约1.5米这样两车才相撞的。但男子不服,说我朋友吓着他孩子了,突然就用力一拳打到我朋友的眼睛,我朋友当时流出的血已经把那只都盖完后从脸颊不断流下,根本没有还手的能力了。但该男子却还是不服,一直继续大打拳脚对我朋友。我朋友的妻子怀里抱着三个月大的孩子在车内见状却无能为力,只好打了110报警求救,110来了见那男子还在打我朋友上前阻拦后我朋友才得以逃离他的殴打。当时上前阻拦的一名干警也被他得一边耳膜破了,我朋友现在还是在医院观察着,据初步诊断为该只眼睛骨折、眼球掷挫,已经住院两天了仍无法争开眼睛看东西。对以后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请问这种情形我朋友应要求他具体赔偿哪些费用,各为多少的金额才是最合理的呢?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0-10-30-状态:未解决]
陈志超律师的解答:

先治疗好伤情,再作伤残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可以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要求民事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伤残鉴定费、误工费、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等。 同意刘子若律师意见。该执法人员不在执行公务时,属于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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