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

我是黑龙江人.我养了一台大挂车.雇了两个司机.本车在2010年9月正常行使的公路上将横穿马路骑自行车人撞倒在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司机被当地**队送往拘留所拘留.本车被死者家属起诉到人民法院做了保全.**队事故认定为主次责任.本车全险.我的车属于营运车辆.被扣押两个月了.我咨询了律师.他们说:扣押车籍是可以的.但扣押此车于相关的法律相博.我找法院要车法院说:除非拿房产证或存折做反担保才可以提走车.我想问一下:没有房产证和存折法院会放车吗?我该怎么办?我的损失谁来承担?

补充提问:
对方起诉15万将车保全.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做反担保拿12万可不可以?谢谢!急!急!急!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0-10-31-状态:未解决]
陈志超律师的解答:

法院有权依当事人的申请保全你的车辆,你积极提供担保,早日把车辆提出来,避免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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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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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证券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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