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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能作为要账的依据吗?
2010年4月,与一人达成口头协议,购买其住房,先付了对方肆万元钱,对方给我写了一个收据,内容为:今收到XXX现金肆万元整。并注日期,后未买其房子,他答应于10月底将4万元还我,现在又不还了,请问我如起诉他的话,收据能作为要钱的凭证吗?有2个证人,是我的朋友,除了收据外没有别的凭证了。请问官司能胜诉吗?
咨询者:
fa145785
新疆
[
咨询时间:2010-12-06
-
状态:未解决
]
陈志超律师的解答:
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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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超律师
执业机构: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金融证券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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