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我们母子关系

我在18年前收养了小孩子,现在关系比较差,她一直认为不是我亲生的,说我对她不会负责任,现在无法相处,希望解除关系。她的亲生父母就在我们村。请问有那些手续。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12-20-状态:未解决]
陈志超律师的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我咨询陈志超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金融证券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志超律师 > 陈志超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