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
五月二十五日在自己的住处和两个朋友同时被抓,其他两个第二天被放,我的朋友因为有在银行等待存款因为人多没时间等而走,银行有,留下坐等的录像,因而被警方怀疑以外面的抢夺案有关,(一妇女从该银行领了2.5万出来结果被两人抢了装钱的包。这是三月二十五日的事,当时也没有报案)公安怀疑我朋友和外面抢夺的2人是一伙的,说他是放风的,在公安的逼供下,我朋友说他分得6.8千元,
说出公安所需的口供,口供基本以受害人的吻合,问了被告再问受害人因此口供是吻合的。我朋友在法庭翻供,说他根本没有做,是冤枉的。这个案子没有同案到场做证,仅凭口供和受害人的报案能不能定其有罪。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0-12-21-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