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
您好:
我想咨询有关《法律法规》
事情是这样的:两年前,我从他人转租一临街商铺,剩两年合同与房东签订,第一年是10万,第二年是11万;租金按时给房东;这个月底合同到期需续签,现在房东租金要涨到16.6万(增45%)租期三年,且每年要在原基础上递增8%(2012年租金179280元,2013年租金是193622元),根据周边商铺的租金,我认为不合理,与房东协商(三年合同,每年租金16万)未果,如果不按他的要求续签合同,他就要收回铺面不租了。这个店铺我接收后,就按公司要求以《专卖店》的形式重新装修,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请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保护的商家的利益,请提供宝贵意见,衷心的感谢。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0-12-22-状态:未解决]
陈志超律师的解答:
如果不能续租的话,只能就装修部分协议折价补偿,能拆除的拆除,民法最大的精神遵循自由平等自愿原则,关键在于你第一份合同中应该约定装修部分承租期满后的处置。签定较重要合同请个律师还是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