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的情况如何处理?
家有兄弟三人,我是家里老大现年已经65岁已经退休,有糖尿病多年,和其他俩兄弟是同父异母,父早年亡古,后母今年刚刚病逝。
家里老二是精神病患者,但是有退休工资,无子女,不能照顾自己需要有人照顾;老三属于流动性职业,有一子女。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还需要对患有精神病的兄弟进行监护吗?另外我将所得全部遗产转给患有精神病的兄弟,交由老三统一监管用于照顾患精神病兄弟,这样的方法可以吗?我和老三之间签定协议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为谢!!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0-12-22-状态:未解决]
陈志超律师的解答:
你和老三为监护义务人,但可以通过协议约定监护义务。写明财产、权利、义务即可。